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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渠道商兜底模式?
兜底模式,即为,渠道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获取银行资方给与几十倍杠杆的授信资金,向银行等资方推荐贷款客户,并为借款人的违约行为承担担保责任,在发生严重逾期时以保证金向银行代偿贷款资金和利息,同时获取银行债权转让,自行向借款人进行催收或处置抵押物资产。
目前,在国内市场上,除了获取融资担保资格的融资担保公司、还有很多渠道商性质的贷款服务机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缴纳保证金,为借款人办理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抵押贷款、汽车金融&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信贷业务。
兜底的渠道商模式由于承担了兜底代偿风险,除了收取服务费之外,同时还会收取担保费等费用。同时将担保费加到月供里,上浮借款人的借款本金金额(比如客户贷款实际下款10万元,合同还款本金为12万元,多出的2万元为上浮合同额,同时银行垫付的2万合同额按照贷款利率加收利息)。即,除了贷款服务费之外,渠道商获取担保费的方式有:内扣(前置息)和上浮(合同额)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借款人如提前还款,砍头息和上浮的还款额均不能退还免除!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担保公司分为融资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担保公司,只有融资担保公司有资格从事贷款担保业务与银行合作推介客户并承担担保责任,而其他的所有机构除了保险公司外均无资格从事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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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银行开展某个风险较高的业务或者降低某种贷款产品的审批标准,自觉存在较大风险的时候,又或者某银行规模较小,在全国各地没有分支机构无力营销和贷后管理时,就不得不依托渠道商的存在来帮助获取客户、上报审批、办理贷款流程了!
银行、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就是俗称的资金方,既想开展业务又怕承担风险,既无力营销又想获客,除了与渠道商合作好像也没什么好办法。而渠道商往往也得依托贷款同业推介客户开展合作,收取的服务费还得返利给同业,那兜底的风险只能是砍头息或者加担保费的方式来对冲,都是为了赚钱!
那么既然有风险,又为何众多渠道商愿意当这个兜底角色?核心原因是:兜底=独家代理!!银行等资方既然让你缴纳保证金承担风险,那么该贷款产品某个区域内的独家代理经销权就是你的了。
有需求就有供应,市面上的银行系产品那么多,没有渠道商的参与,服务与营销都无法完成,而助贷机构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多收费也是情理之中。
麻雀君认为,贷款从业者们,如果没有兜底能力,就老实干个单纯营销服务性质的纯中介公司最稳妥;当然有兜底能力也可以考虑兜底代理。但是汽车抵押的兜底业务,在目前金融环境下,强监管与催收困难加大很容易出现大周期坏账,着实考研资金流能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